1980年5月,一个女子走进法院提出诉状,申请和第二任丈夫离婚。那一年她的离婚案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,报纸和杂志都在讨论,有些人支持她,但是大部分人都谴责她不检点,这个女人就是遇罗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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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罗锦1946年生,北京人,1965年从北京工艺美术学校毕业后,因受到其哥哥遇罗克事件的影响,遇罗锦先后去往河北、黑龙江,最终落户北大荒,迫于生计,她和当地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结了婚,户口也从贫困小地方迁到了东北。
婚后,遇罗锦生了一个儿子,但是,由于她和农村丈夫没有感情基础,4年后两人离婚,遇罗锦返回了北京。回北京后,遇罗锦种过地、干过临时工、还当过保姆,但是更多时间只能呆在家里。遇罗锦母亲是知识分子,看不惯她这样,为此经常和她争吵,遇罗锦也很压抑,为了摆脱现状她决定赶快再婚。
1978年,遇罗锦经人介绍认识了蔡钟培,蔡钟培是工人,初中文化,离过一次婚,有孩子但不在身边。蔡钟培觉得遇罗锦学生样貌,又有学问,心里满意。而遇罗锦只想找个落脚的地方,抱着不同的目的,两人结为夫妻,但是两年后,1980年4月,遇罗锦突然一个人搬出去住,不久以后就向蔡钟培提出了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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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遇罗锦此前的问题全都解决了,她不仅可以重回原来的玩具厂上班,户口也从东北转回了北京,生活境遇变了,她的心境也跟着变了。
当时正值80年代初,新《婚姻法》对国人产生了很大影响,尤其在一批从农村回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中掀起了一场离婚潮。那时,遇罗锦为了自己的婚姻自由,走进法院提出离婚诉状,很多人不禁想起了她的哥哥遇罗克,又恰逢新《婚姻法》颁布实施,法律与情感、传统与开放,全部交织在一起,由此,遇罗锦离婚案引起了广泛关注。
遇罗锦在诉状里表示,她和蔡钟培婚姻名存实亡,虽然物质生活能够满足,但是她更看重精神生活,而她在蔡钟培面前只能做个哑巴。两个人除了吃饭睡觉,没有任何共同语言。遇罗锦说她喜欢看电影,但蔡钟培完全听不懂她在讲什么。她喜欢爬山欣赏风景,但蔡钟培的心思却是,今天菜市场哪个菜便宜了……生活上完全没有交集。
可是蔡钟培不仅不同意离婚,还大骂遇罗锦忘恩负义,他举出了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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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,是他把遇罗锦户口调回北京的。第二件,帮遇罗锦找的工作。第三件,帮遇罗锦解决了家里的问题。蔡钟培还说要不是他有住处,遇罗锦也不会跟他……
双方各执一词,但遇罗锦始终认为这段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,应该结束,她不想这样一直自欺欺人地和对方凑合下去。
审理期间,蔡钟培还主动给报社写信,希望公开自己的离婚诉讼开展大众讨论,很快罗锦离婚的事情就登上了各大报纸,在全国引发波动,读者纷纷给报社写信,有的还要求转交给遇罗锦本人。
虽然有些人站在遇罗锦一边表示支持,但是更多的读者发出声音是为了谴责遇罗锦拿婚姻当跳板,不正派。某报社还发布了《一个堕落的女人》的文章。
尽管舆论一边倒,但遇罗锦没有放弃,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《冬天的童话》来反击谴责声。
最终,一审判决遇罗锦胜诉,蔡钟培不服,案件重审,但结果没什么变化,最终两人正式离婚。
@情感小圆桌 今天看来,因没有感情而选择离婚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,但在当年遇罗锦的这种行为备受争议,给很多人从一而终的传统婚姻观带来了很大冲击,遇罗锦也被推上舆论的漩涡。
很多人之所以谴责遇罗锦因“没有爱情”而离婚,是认为她把婚姻当作跳板,因为蔡钟培说为遇罗锦做了很多实际的事,而遇罗锦只是因为精神上没有达成共鸣就要跟他离婚。
但是最终遇罗锦胜诉后,很多人才开始站在她的角度思考,也被她说的话触动,她曾说:“蔡钟培是个好人,但绝不是我心中的理想伴侣,我对他没有爱人的感情,而这种没有爱情的夫妻生活应该结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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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遇罗锦又经历了一段婚姻,离婚后远赴德国,淡出了人们的视线,在第四段婚姻中收获幸福。
如今人们的思想观念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更多人开始关注婚姻中的个人幸福问题,而遇罗锦离婚案只是被蒙上了传奇色彩,一个女人在特定环境下作出的选择,更多的是折射出一个时代的缩影。
